尊敬的专业技术人员,您好: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12月20日至31日为全年数据年终结转期,届时不再办理学时审核业务。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且公需课学时达标后,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特别提醒: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具体参与继续教育方式及内容,请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省平台)点击“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客服人员沟通。
温馨提醒一:参与继续教育前,首次在河南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用于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及管理工作,以免出现学分数据不同步或丢失等问题。
温馨提醒二:通过“河南学习网”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将由平台客服代您申报学时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学员个人无需申报;请在完成学习3天后,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在“年度完成情况”中进行查询核对,如未查询到成绩,请及时同平台客服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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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手册